第1069章 蘇曦回來了?災情還在繼續(1 / 1)

雖然賣了雞鴨鵝,三水灣村集體賬上富裕了,但這並沒有多開心,因為缺糧缺水,已經到了一種讓人抓耳撓腮的地步。

乾旱其實他們剛剛到來,集體預留的糧食是勉強夠吃的。

但由於這乾旱不是一城一地,來自外麵,所以這定量也是削減再削減,如今已經每人每天隻有七兩左右了。

哪怕一天隻吃兩頓飯,也隻能每頓吃三兩糧食,也就是不到半斤。

彆說苦力活了,就是坐著不動都餓肚子。

但想坐著不動那是癡人說夢,哪怕乾旱年該乾的集體勞動,一樣不能少。

蘇宇一家不參與生產,他是吃計劃糧的,所以倒也不慌。

老院隻有父母參與生產,所以蘇宇會定期送糧過去,沒錯,蘇宇隻送一周的糧食。

因為送多了,他爹老會給你表演什麼叫憑空消失術。

期間蘇宇奶奶也去老院鬨過,但被蘇宇老娘攔住了,婆媳大吵了一架。

老大也過來拉偏架,不過沒啥用,要是能吵明白,這麼些年,早就安分了。

他們倒是想來蘇宇家鬨騰,但蘇宇家光是狗子就七八隻,這可是獵犬,是見過血的。

蘇宇舍得喂吃的,每一隻都喂得膘肥體胖,尤其是那德牧,這可是軍犬,當年小鬼子就用過它當軍犬,不光小鬼子,德牧是很多國家的軍犬,因為他性格適合。

能力全麵,並不突出,這蘇宇奶奶是見過小鬼子牽著這種狗的,能把人活活咬死。

所以她從心底害怕這種狗,一種不好的回憶,讓她坐立不安,隔著厚實的大門,她都不敢靠太近。

加上其他獵犬七八隻狗汪汪汪,著實有些唬人,莫說一個老太太,就是成年人都不敢直麵。

所以老太太對老院耍賴,有點用,但對他沒啥用,蘇宇都懶得理會,全村都指望他度過災年呢,誰會傻逼的在這個時候站在他奶奶那邊指責他?那不是自己作死嗎?

要知道蘇宇這人看似慷慨,但實際上,還是很記仇的,就說他大伯的兒子蘇遊慶吧,被蘇宇幾次拉出來鞭屍,上次更是打斷腿,雖然蘇宇不承認是他,也沒證據是他,但架不住村裡人多想啊。

當彆人都覺得是你是,是不是你已經不重要了。

蘇遊慶經過幾個月修養已經恢複了,隻是左腿被打中了膝蓋,怎麼說呢,70年代,80年代,醫療水平有限,斷腿可以長高,但膝蓋受損,這就有些難度了。

跟中槍一個原理,打中大腿,小腿,都沒事,取出來恢複就行了,但打中膝蓋,必瘸。

如今的蘇遊慶就有點顛腿,也就是並不太明顯的瘸腿。

他是進黑市被人堵著套麻袋打的,根本看不清打了哪裡,隻能說他運氣不好,對方下手太重。

不光全村人懷疑蘇宇,就連大伯一家也是這麼認為的,所以關係再度回到冰點。

大伯更是一副恨不得弄死他的表情。

隻是大兒子回來了,他顧不上,整天開導大兒子,還要穩定小兒子的情緒,哪裡顧得上蘇宇。

“宇哥,我看到你妹子回來了?”

“我妹子?這沒放假,她回來乾啥?”

“不是蘇靜,是蘇曦。”

“以後講話彆大喘氣,嚇我一跳。”

嚴格來說,蘇曦確實是他妹子,不過是大伯一家那邊的,蘇遊慶他姐姐,蘇斌他妹子。

跟和蘇宇年紀相差不大,二十六七歲了,還未嫁人,不是大伯不管,而是這個女兒比較叛逆,壓根找不到人。

“啥情況?大災之年,回來乾啥?她不是看不上農村人嗎?”

“不知道,看樣子失魂落魄的,應該是在外麵受了委屈了吧?”

“她能受什麼委屈?彆管她,人家親哥,親弟都在呢,用不到咱多操心。”

講完蘇宇不再理會,聚集眾人繼續進山。

這天氣炎熱了,很多人容易中暑,蘇宇準備了中暑的藥品,之所以這麼下功夫,那是因為肉價跟著物價漲,已經是一個天價了。

“宇哥,林子裡隻有小動物了,可能是天氣太熱,都去找水了。”

“你說這林子裡,哪裡有水?”

“哪裡有水?當然是荒野嶺了。”

荒野嶺,也就是深山,不過它不是隻茂密的森林禁區,而是一處稀鬆的禁區。

這裡不同於其他地方,樹木雖然高大,但並不密集,倒是灌木叢非常茂盛,非常適合食草動物光顧。

參天大樹下,又有草吃,樹木還不密集,不容易遮擋視線,一旦有人靠近,很快能發現,對於警惕性極高的食草性動物來說,這就是草地。

而順著荒野嶺,能進入彎曲的山連山裡,中間可能有小溪或者山泉水。

且水源不會太少,否則這山連山不可能容納那麼多野生動物,而不遷移走。

隻是光是荒野嶺就很危險,還要穿過荒野嶺進入山連山,荒野嶺跟蘇宇打獵的地方,是在一條平行線上的,也就是說荒野嶺,蘇宇打獵待的所謂深山,也就是原始森林,幾乎為一個平行線上,隻是一個東一個西。

那麼穿過荒野嶺,這個距離就相當於穿過原始森林。

才能進入這片山的腹地,進入山連山,那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森林禁區,人類禁地。

蘇宇打獵的深山,也就是類似於原始森林,因為樹木高大,灌木叢瘋長,不像是外麵那樣,但這隻是這片大山的偏執一隅。

想要進入腹地,還需要進入山連山。

這片森林,號稱無人能穿越,那就是真的危險,更加貼近原始森林。

“那要是水源在山連山那邊,那完了,咱們抵達不了,距離太遠了,咱們這裡,怕是隻有你和張哥能抵達。”

從打獵的林子裡穿過去太危險,因為有毒蟲蠍蟻,但從荒野嶺穿過去可以,隻是這邊同樣位置,因為有食草動物,所以並不算大型肉食動物,如山君,如狼群,如花豹獵豹等。

都是極度危險的獵食者,但相對於莫名其妙的毒物來說,這已經是簡單副本了。

因為那邊有各種毒動物甚至是毒植物。

一旦中招,那就是等死,因為他們畢竟隻有兩個人,想馱著另一個人離開,那無疑是很困難的。

相對來說,荒野嶺更容易穿過,唯一的不好處就是荒野嶺距離他們有段距離,如果想去,需要再跑五公裡,注意這是山裡的五公裡,相當於五公裡越野。

關鍵是去了乾嘛?打食草動物?搞不好被狼群圍了。

至於說穿過去,找水源?他們還不至於那麼缺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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